企业永续
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科定为实践企业社会责任,并促成经济、环境及社会之进步,以达永续发展之目标,爰依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所共同制定「上市上柜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实务守则」订定本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实务守则」,以资遵循。

适用对象范围包括本公司及集团企业之整体营运活动。 本公司于从事企业经营之同时,将积极实践企业社会责任,以符合国际发展趋势,并透过企业公民担当,提升国家经济贡献改善同仁、社区、社会之生活品质,促进以企业责任为本之竞争优势。

本公司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时,应注意利害关系人之权益,在追求永续经营与获利之同时,重视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与注意其他利害关系人之权益,将其纳入公司管理方针与营运活动。

本公司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依下列原则为之:
1. 落实公司治理。
2. 发展永续环境。
3. 维护社会公益。
4.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揭露。

本公司以管理单位为企业社会责任之治理单位,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各项作业。 该单位成员于每年年初提出当年度执行计划,年度结束后则汇总执行成果,并每年提报董事会一次。

企业社会责任组织架构



该兼职单位工作职掌如下:
1. 统筹全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方向的目标和拟定。
2. 每年初向董事会报告当年企业社会责任执行计划及前一年执行成果。
3. 汇整利害关系人之意见,并鉴别与管理企业社会责任所产生的影响、风险和机会,评估检讨因应对策。
4. 协助与利害关系人之对话。

企业社会责任执行情形
详细活动成果请详本网站公益活动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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